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现进行编号为:SDJU-2024085上海电机学院灭火器快速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数量、技术指标、质保期、验收要求等)
1. 采购明细
序号 | 楼宇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个) | 备注 |
1 | 35宿 | 干粉灭火器 | 4KG | 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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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4宿 | 干粉灭火器 | 4KG | 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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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3宿 | 干粉灭火器 | 4KG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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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2宿 | 干粉灭火器 | 4KG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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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1宿 | 干粉灭火器 | 4KG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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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体育馆 | 干粉灭火器 | 4KG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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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气学院 | 干粉灭火器 | 4KG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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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学院 | 干粉灭火器 | 4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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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学院 | 干粉灭火器 | 4KG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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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楼 | 干粉灭火器 | 4KG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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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息学院 | 干粉灭火器 | 4KG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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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材料学院 | 干粉灭火器 | 4KG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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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食堂 | 干粉灭火器 | 4KG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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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后勤宿舍 | 干粉灭火器 | 4KG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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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门岗 | 干粉灭火器 | 4KG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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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岗亭 | 干粉灭火器 | 4KG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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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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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图书馆大修腾出来的可用灭火器(282个)。图书馆282个灭火器由成交单位从图书馆内分别移放到35宿(246个)和后勤宿舍(36个)。 | 282 | 图书馆282个灭火器是2023年8月 更换的 | |||
合计: | 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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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指标
① 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灭火器型式检验认可合格证书
② 灭火器瓶上应标有产品信息标识。
③ 瓶上应标注灭火器瓶的生产日期,并要保证五年内不褪色。
④ 新采购灭火器必须按各幢楼各楼层放置到灭火器箱内,同时将原灭火器箱内到期灭火器移放到学校指定存放点。
⑤ 新采购灭火器按各幢楼计划采购数量科学合理放置到位。
⑥ 放置过程应轻拿轻放,切忌追求放置速度粗暴对待,以免放置过程中发生灭火器爆炸事件。
⑦ 放置时灭火器的铭牌必须朝外,以便于使用时能直接看到灭火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使用说明等。
??⑧ 新采购灭火器的质量保证期限为五年,五年内失效必须包换。
??⑨ 灭火器采购置放区域: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相关建筑(见采购明细)。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5万人民币
2. 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须包含货物价款(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运输安装调试费、安装人员住宿、安装所需工具、验收检测费(含质保期内)、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费、技术支持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3.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4. 供货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
5. 交货地点: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四、报价提交方式及文件包含
1.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18日10:00将报价文件送达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行政楼117室。
2.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提供自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 无利害关系声明;
7)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9)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10) 相关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 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1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提交方式:送达(不接收快递)。
4.报价文件接收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38223209
五、其他
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2. 成交结果将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3. 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如不能满足第一、二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5. 技术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方式: 18916263230
6.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报价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稿1份(U盘或光盘格式,不退还)。
7. 招标办汇总响应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满足实质响应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评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500元/人,3人组成),不提供发票;以签收单为准。